
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和管理职能主要有以下12点:
1.统一管理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负责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含水生)及其赖以栖息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2.负责研究编制保护区建设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方案)和保护管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执行国家、本市有关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查处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违法行为。
4.负责统一制订保护区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组织开展保护区日常巡护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调查监测,开展国际重要湿地监测和评估,协助开展保护区重点保护物种及其栖息地、湿地保护与修复等科研工作。
6.组织开展外来物种监测、预警、控制和评估,开展自然保护区内湿地修复与优化工作。
7.组织开展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季节性封区。
8.组织开展生态修复区内各生境单元科学维护管理。
9.承担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维护,组织开展保护区内的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
10.组织开展与周边社区、企事业单位等部门的共建共管工作,组织开展科普教育和生态体验等活动,组织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11.负责办理《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行证》《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通行证》的申请和核发,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内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协助办理“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等活动”的许可工作。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