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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滩保护区行政处罚细则发布 7月1日起施行
作者:庚志忠    点击次数:409    发布时间:2015-07-22      【字体:
 


近期,上海市林业局批准并发布了《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涉及上海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行政违法行为,依照不同情形界定了不同的行政处罚幅度,在推进保护区依法行政、减少行政执法随意性、保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自2013年起,上海市政府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 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于切实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公正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该《基准》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链接:《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